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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参赛细则

来源: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 发布日期:2006-12-31

      一、主办单位: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
              法兰克福展览(香港)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设计师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展览部

              支持单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海宁·中国家纺城  

      二、“大赛”主题:

      三、奖项的设置: 

  2007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总冠名:“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金榜奖”

  包括以下奖项:产品设计奖、创意设计奖、品牌产品设计风格奖。

    1、产品设计奖(以家纺产品设计实物形式参赛) 
      奖项设置:金奖2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银奖3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铜奖5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优秀奖50名 颁发奖金、证书

    2、创意设计奖:(以家纺产品设计平面图形式参赛)
      奖项设置:金奖2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银奖3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铜奖5名 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优秀奖50名 颁发奖金、证书 
    3、品牌产品设计风格奖:(以企业名义,并以家纺产品设计实物形式参赛,强调新生活方式和企业品牌文化的视觉传达)

      奖项设置: 10名 颁发奖杯、证书

    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产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适当调整各奖项的名额。

      四、大赛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6月10日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附后)邮寄或传真至以下地址。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参赛不限。个人参赛收报名费30元、以单位名义报名或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参赛收费200元。在职参赛者请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报名者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428或546房间 
  联系电话:010-85229322 85229546  联系人: 郑立民 罗洁
  传  真:010-85229371 85229300  邮 编: 100742
  E-mail: zhenglimin1952@163.com luojie@ccpittex.com 

      五、参赛产品(作品)报送要求:


  为了确保大赛的公正、公平,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下列要求制作参赛产品(作品),否则将因资料不全或超过报送期限等原因被取消参赛资格。

  1、参加产品设计奖和品牌产品设计风格奖的作品要求如下:

   a.直接报送产品实物,附一张参赛报名表复印件和产品设计图

   b.产品设计图要求:规格为450mm×600mm,包含三张图:一张应用空间或整体效果图(必须是在实物图片基础上制作的效果图)、一张主要花型设计图、一份工艺技术与简略设计文案,三者不可缺一,否则视投稿无效。

   c.提交参赛产品的七寸彩色照片一张或一兆JPG格式作品光盘一张(便于获奖后的作品在专业报刊、杂志上刊登)。

  参加产品设计奖和品牌产品设计风格奖的产品实物中的填充物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如果没有填充物在比赛进行中可能会影响作品的整体效果)。

  2、参加创意设计奖的作品要求如下:

   a.规格为450mm×600mm,包含三张图:一张作品效果图、一张主要花型图案彩色图、一份设计文案(作品效果图和设计概括文案可合并在一张版面上),三者不可缺一,否则视投稿无效。提倡主要花型图案彩色图用手绘。

   b.设计图稿的正面要求:不允许出现作者署名;在版面下方注明参报奖项、作品名称、设计文案。背面要求:将作者报名表复印件粘贴于参赛图稿的背面。

  3、参赛产品(作品)应是原创作品,严格杜绝抄袭、模仿。如果出现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取消参赛资格,后果一律由参赛者自负。

  4、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7年6 月20日
   收 件 人: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报送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中国家纺装饰城
   邮  编:314409
   联系电话:0573-7559100 0573-7111118 
   联 系 人:郑立民 林小忠
  详情请关注:http://www.ctei.gov.cn/h-textile/default.asp
        http://www.intertextile-home.com.cn

      六、其它说明:

  参赛作品的平面设计图,不再退还作者本人,除署名权之外,全部著作权转让给大赛组委会所有。参赛的产品实物,大赛组委会享有宣传展示权,产品将在2008年2月底前退还。
  大赛报名表经参赛单位(个人)盖章(签名)后生效,即视作双方合同。
有关 “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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