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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讯(09年前)
孟加拉为纺织品出口提供现金补贴
		    为鼓励出口,孟加拉政府决定在2009财年为部分该国出口产品提供现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出口额的5%~20%不等。纺织品出口将不再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改为5%的现金补贴。
              
其它产品的现金补贴标准为:蔬菜、水果、加工农产品等可享受20%的现金补贴,液体葡萄糖出口可享受20%的现金补贴,皮革产品、自行车、骨粉、孵化种蛋及雏鸡出口将享受15%的现金补贴,冰冻鱼虾、马铃薯、轻工产品出口可享受10%的现金补贴,黄麻出口享受7.5%现金补贴。
		
            
其它产品的现金补贴标准为:蔬菜、水果、加工农产品等可享受20%的现金补贴,液体葡萄糖出口可享受20%的现金补贴,皮革产品、自行车、骨粉、孵化种蛋及雏鸡出口将享受15%的现金补贴,冰冻鱼虾、马铃薯、轻工产品出口可享受10%的现金补贴,黄麻出口享受7.5%现金补贴。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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